不可使用電源電磁干擾用固定電容器新規細則,這些電容器和電阻器-電容器組件將用于電氣和電子設備,并跨接到電源線,且電源線之間的電壓不超過500V直流或交流使用值,或任一電源線與地之間的電壓不超過250V直流或交流使用值,頻率不超過100Hz。于近日修訂了CQC11-471112-2015《不可使用電源電磁干擾用固定電容器穩定認證規則》。
一、涉及的認證產品
不可使用電源電磁干擾用固定電容器,申請類別產品小類。
二、規則主要修訂內容
1、修改了依據標準,IEC60384-14:2013+AMD1:2016代替IEC60384-14:2013。
2、依據標準變更為IEC60384-14:2013+AMD1:2016標準時,修訂標準附錄H、附錄I的主送樣品數量的要求。
3、適用范圍中,電源線之間的電壓要求修改為“電源線之間的電壓不超過直流1500V或交流使用值1000V”。
CQC產品一處已經開始使用修訂后的規則受理該產品的認證申請,企業可以通過CQC網站提交認證申請,具體事宜請與產品一處工程師聯絡。
本標準規定了適用于連接電源的不可使用干擾電容器的各項試驗。有關設備規范也可以規定應使用符合本規范要求電容器的其他電路位置。本標準也適用于在一個外殼內裝有兩個或多個電容器的組合電容器。本標準也適用于電阻器-電容器的串聯組件,但組合件的等效串聯電阻應不超過1kΩ。
本標準也適用于電阻器-電容器的并阻組件,但此電阻器是作為電容器的放電電阻。
張經理
河南省鶴壁市淇濱區衛河路通用巷